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 邵公资土网拍告字〔2023〕XN第8号
新宁县2023-0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新宁县人民政府批准,新宁县自然资源局(出让人)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拍卖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2、网上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求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置底价。 二、出让人、网上拍卖人 出让人名称: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出让人地址:新宁县金石镇解放路33号 网上拍卖人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网上拍卖人址: (略) 双清 (略) 行政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但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申请的,还应在网上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应当明确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四、确定最高报价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适用“底价规则”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高报价人。 五、网上拍卖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网上拍卖公告时间:2023年8月17日16时00分至2023年9月6日17时00分 2、网上拍卖时间:2023年9月7日9时30分 3、网上报名及预付款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7时00分 4、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拍卖期间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大厅或网上办理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并应当在距缴纳竞买预付款到账截止时间的前两天完成办理数字证书事宜。网上办理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信息公开”进入“通知公告”,阅读《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湖南CA证书在线办理的通知》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操作(网上申请时间为一周左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cn),点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钮,用户在电脑端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证书登录】自动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然后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信息”再点击“国土资源”浏览“标的名称”,选择拟参与交易项目,查阅和下载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同意《竞买须知》内容,选择竞买方式,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任意选择一家银行,确认无误后提交,手机验证码通过后,获取网上交易系统账户的随机子账号,缴纳竞买预付款,然后到【交纳保证金情况页面】进行【保证金激活】获得相应地块的竞买资格,以上流程须在竞买预付款交纳截止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取得竞买资格后,进入拍卖等待期,拍卖开始时,系统询问“是否愿意进入限时竞价程序”,点击“是”按钮,参与竞买。 2、竞买人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 (略) 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用户手册》和网上拍卖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 3、土地出让总价款不包括按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缴纳的相关税费。 4、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预付款截止时限前4小时将预付款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5、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请在Windows7系统中使用谷歌浏览器,并下载安装CA驱动。 6、为了保护账号安全,如60分钟没有操作交易系统,您账号会自动下线;如需切换账号请先注销当前账号再登录。 7、缴纳竞买预付款时,请不要现金存入,否则退还竞买预付款时不能原路返回。 8、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预付款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预付款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9、受让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凭规划许可证及规划图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申请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10、受让人必须按照公告约定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并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土地,不得闲置土地。如受让人违约,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11、本次出让宗地图蓝线范围内除现已修建到位的道路及基础设施外,其余未修建的规划道路及基础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管理的原则负责出资修建,县住建局负责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 1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后,土地受让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日内全额缴清余款。 1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经自然资源部门审定的规划条件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前不得分割转让土地使用权,竣工后经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 联系人方式:*(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新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17日 |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