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补充公告
汕尾中央商务区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编号:*),于2022年9月27 (略) 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一、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情况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 “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 现修改为“3.4投标人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 ”中的“投标人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等相关投标登记手续。”现修改为“投标人 (略)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前附表”的第2.2.4(1)款中“资信业绩评分标准”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评审项。
原文如下: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监理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业绩的界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监理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所获得的奖项: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2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1分; (2)市级奖项一项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监理合同关键页和获奖证书复印件,项目业绩的界定时间以合同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
现修改为: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监理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项目业绩的界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监理方)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房屋建筑类)监理业绩所获得的奖项: (1)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一项得2分; (2)获得省级奖项的一项得1分; (3)市级奖项一项得0.5分。 注:本项最高得5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以投标人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为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取得分,不重复计分。不提供不得分。 |
注:请各投标单位实时关注并严格遵 (略) 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略) 网站发布的《关 (略) 疫情防控第34号通告要求的通知》,选派符 (略) 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人员参与投标相关活动。
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 (略) (略)
招标代理(盖章): (略)
2022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