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根据《四川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4〕305号)文件要求,我区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遴选农业科技展示基地3个(其中至少一个粮食科技展示基地),农业科技展示主体2个。具体遴选条件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农业科技展示基地。
1.农业科技展示基地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连续经营3年以上。诚信状况良好,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有必须的安全、环保设施或措施,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或严重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2.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和适当的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自申请之日起具有10年以上经营权,且面积不小于300亩,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设备能够满足本行业示范展示的需要,具有较高的机械化、信息化水平。
3.为科研、教学、推广单位提供示范展示基地或种养大户、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有的生产基地。
4.能够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展示3个(次)以上,且有规范的生产档案记录。
5.能够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的观摩、培训。
(二)农业科技展示主体遴选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备适当的规模,拥有自主产权或基地自申请之日起具有10年以上经营权,面积不小于100亩。
3.示范地块交通便利,土壤肥力和灌溉条件良好,有适应生产需要配套的农机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4.能够严格落实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自愿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致富。
5.常年从事种植或养殖业,劳动力在2人以上,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学习能力。
6.积极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二、申请报名
申报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符合以上条件的种养大户、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请分别下载《2024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申请书》和《2024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主体申请书》填写,并到产业所在镇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纸质申报资 (略) (略) 213办公室,*@*q.com,联系人:杨素英,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基地申请书
2.2024 (略)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展示主体申请书
(略) (略) (略)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