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套环保设备项目
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信息
《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套环保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接近编制完成,目前为征求意见阶段,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宝坻塑料制品工业区,本次扩建分布在东、西两个厂区,奥赛科公司东、西厂区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其中西厂区四至范围为:北 (略) ,西侧为天津振津石 (略) ,南侧为天津 (略) 、拓维(天津) (略) 和天津 (略) ,东侧为广阔道;东厂区四至范围为:西 (略) ,南侧为广阔道,北侧为天津盛联 (略) , (略) 百 (略) 和法琴华娜(天津) (略) 。
企业西厂区占地面积*.5m2,东厂区占地面积*.3m2,总建筑面积4437.95m2,主要建设内容:东厂区现有车间内建设反渗透膜生产线1条,配套溶剂油回收装置1套,新建一处辅助设备间,内设污水处理系统1套,新建1处锅炉房,内设1台6t/h燃气蒸汽锅炉,西厂区现有联合厂房4层建设膜元件生产线1条和环保设备生产线1条,依托现有厂区20t/d溶剂回收装置进行凝胶槽液溶剂回收,所有生产工艺过程对环境均无洁净度要求。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套。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大气污染物: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膜材料生产、膜元件生产、溶剂及溶剂油回收过程产生的HCl、PAPI、TRVOC、非*烷总烃、臭气浓度,RTO装置、锅炉运行过程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HCl、PAPI、TRVOC、非*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
水污染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主要包括浸渍废水、清洗废水、改性后清洗废水、冲洗废水、检测排水、冷凝排水、分层废水、纯水设备排浓水、喷淋塔排水、水环真空泵排水、员工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
噪声: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类设备和风机。
固体废物:废粘性材料、废膜片边角料、废无纺布边角料、废粘胶边角料、滤渣、釜残、污水处理系统拦截杂质、废填料/滤材、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膜片、实验废液、废纯水机滤膜、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MBR膜、废包装容器、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棉纱/手套。
3、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以及结论要点
3.1施工期
由于本项目施工过程简单且施工期较短,污染将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2营运期
3.2.1废气
本项目基膜生产、膜元件生产、涂膜、后处理、检测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氧化钙过滤箱+过滤棉+UV光氧+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涂膜过程中涂覆、烘干环节以及溶剂油回收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用“水洗+除雾+RTO燃烧”装置净化,涂膜过程中涂覆环节产生HCl通过“水洗+除雾+RTO燃烧”装置中水洗环节净化,溶剂回收过程产生有机废气采用稀硫酸喷淋净化,污水处理系统产生异味废气采用活性炭装置净化处理,燃气锅炉配设低氮燃烧器。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本项目异味因子在采取有效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相应的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3.2.2废水
本项目厂区内采用雨污分流制, (略) (略) ;东厂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停留沉淀后与其他废水排入新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东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西厂区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化粪池停留沉淀后与其他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西厂区污水总排口外排; (略) (略) 最终进入天津塑料制品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2.3噪声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生产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和距离衰减,对四周厂界噪声影响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昼间标准值。
3.2.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边角料、废纯水机滤膜、一般废包装材料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废粘胶边角料、溶剂回收装置残渣、溶剂油回收釜残、污水处理系统拦截杂质、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废膜片、实验废液、废MBR膜、废包装容器、废过滤棉、废灯管、废活性炭、废棉纱/手套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和 (略) 管理部门定期清运。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套环保设备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场址 (略) 总体规划,所选场址交通设施完备,条件优越,地理优势明显。
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排气筒P1排气筒排放的PAPI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P9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556―2015)燃气炉窑相关标准限值;P8排气筒排放的HCl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的要求;P8、P9、P1、P5排气筒排放的非*烷总烃、TRVOC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P10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相应限值的要求;P1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烟气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燃气锅炉相关标准限值;本项目P8、P9、P1、P5及西厂区现有排放同类污染物排气筒中任两根排气筒间距均大于两根排气筒高度之和,不需要进行等效分析,因此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全厂废水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要求。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65dB(A),55 dB(A))要求。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后,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经预测,工程投产运行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附近公众同意该项目建设和选址。
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新建年产*套环保设备项目的建设从从整体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分析看,该项目的建设具有社会和环境效益。因此,在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施工管理的条件下,该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可与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纸质版报告、 (略) 站也可查看简版报告
(2)查阅期限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2024年8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2024年8月16日起10个工作日),公参意见表下载地址:
http://**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奥赛科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天津天发源环境保护 (略)
地址: (略) 华苑产业 (略) 4号天发科技园2号楼1门3层
邮箱:*@*ttp://**,电话:022-*
联系人: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