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操作规范
* 、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 * )名称: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
( * )性质: (略) 政权力(年检类)
*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 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号)第 * 条:登记管理机 (略) 政区域内的采矿权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环境及 (略) 的法定义务等 (略) 监督检查。采矿权人应当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年度报告;《 (略) 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略) 第 * 号);《 (略) 关于进 * 步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 〕 * 号);《 (略) 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 〕 * 号)。
* 、实施主体和实施权限
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 〕 * 号)第4条规定,全区年检工作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统 * 组织实施,按属地和分级相结 (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抽检全区年检工作。市 (略) (略) 政区域内 (略)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市级国 (略) 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实施年检。县 (略) (略) 政区域内县级国 (略) 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实施年检。 (略) 范围跨 (略) 政区域的,由共同的上 * 级年检机关负责年检。上级国 (略) 门可以委托下级国 (略) (略) 政区域内的采矿权人实施年检,但大中型矿山除外。
* 、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略) 令第 * 条及《关于加强和完善矿产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 * 〕 * 号)有关规定,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略) 政审批条件为:采矿 (略) 了法定义务,无违法违规开 (略) 为。
* 、实施对象和范围
(略) 政区域内领取《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
* 、申请材料
( * )经 (略) 审查并在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报告书规定表格中签署年检初审意见(原件4份),电子报备1份;
( * )年度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原件1份);
( * )采矿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副本原件年检完成后退回);
( * )其他证照(安全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 * )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结缴票据或减免证明(复印件1份);
( * )矿山年度储量年报(原件1份);
( *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审查意见及缴纳保证金凭证(原件1份);
( *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表)、审查意见(原件1份);
( * )采矿权标识牌的照片;
(十)采 (略) 报送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十 * )经受理审查后需补正的其他材料。
特别说明:
1.申请单位资格认定材料:采矿权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交有效营业期限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缩印。
* 、办结时限
( * )法定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个工作日
* 、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 、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略) (略)
十 * 、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 — ***
投诉电话: * — ***
附件:1.采矿权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