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控制总价 *** .68元。 (略) 分项合计价为 *** .21元;措施项目合计价 *** .58元。
规费计取基数:
建筑工程 *** .74元; (略) 理工程 *** .82元;
装饰工程 *** .81元;给排水工程 *** .11元;
消防水工程 *** .35元;采暖工程 *** .35元;
通风工程 *** .38元;电气工程 *** .36元;
消防联动报警工程 *** .74元;
备注:
1、 (略) 控制价,工程量清单不能改动;
2、 (略) 分不能改动;
3、 (略) 分不能改动;
4、不允许不平衡报价。
投标单位不遵守以上四点将予以废标,且中标后也不予签订合同,申请废标。
(略)
(略) 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