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葛仙村景区基础配套设施、提升景观环境质量、提升景区知名度和形象,推动县域旅游又好又快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结合我县实际,同意实施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302-*-04-05-*)。
项目单位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铅山县葛仙山镇葛仙村景区周边。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铺设污水管道约3.981千米,建设污水处理终端一座,通过安装处理设施形成3000吨/天的污水处理能力。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
五、专家意见和建议:
1、场址选择 (略) 总体规划;应补充补充说明,工程地质状况为基础选型提供科学依据;应补充完善环境绿化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和恢复植物措施的内容;污水处理工艺选择应充分考虑建设成本及运行费用。
2、补充入户电源接入方式与配电房位置图;建议增加备用电源接入或发电机组;补 (略) 包封形式和设计方案。补 (略) 与电力系统的平面布置图。
3、编制依据中的第(1)(2)(3)条取消,应改为:《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建标〔2011〕号文)。编制依据中的第(6)应改为:《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6年。材料价格执行《江西省造价信息》铅山县价格的施工期的当前月计算。
4、招标代理费按赣协字〔2017〕011号文计算。类似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投资估算表内的盖板沟4000元/米,单价偏高,绿化工程50元/平方米单价偏高,建议复核。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361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065.*元、工程其他费281.*元、基本预备费267.*元。资金筹措方式为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自筹。
七、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八、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九、请你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十、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 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 、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 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3年3月1日
?抄 ?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
????????? (略) 铅山生态环境局,县监委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
?铅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1日印发??????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铅山县葛仙村景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等建设工程
基本条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 察 | |||||||
设 计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他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安装工程包含在建筑工程中,故未单独核准;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设计及重要材料暂无,故未核准; 3、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中其他事项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施工图审查费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工程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按规定进行招标; 4、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江西日报、信息日报、 (略) 报、江西省 (略) 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项目单位须从中选择一家发布公告。 5、严格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执行; 6、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本核准意见开展招标工作。 审批部门盖章 2023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