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审: 时间:2023-12-30 09:00:45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对古城乡乡长周飞同志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履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周飞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3月生,河南唐河人,本科学历。周飞同志自2020年3月以来担任古城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主持古城乡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周飞同志履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率先垂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不到位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古城乡党委政府机关和所属部门未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未开展年度绩效监控和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二)未按规定建立专账。
古城乡预算账显示2021年2月收入的产粮大县奖补资金,按照资金奖励使用方案,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建立专账,专人管理。截至审计日该款项一直暂挂往来款项科目,未按规定建立奖补资金专账。
(三)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
截至2022年12月,古城乡政府机关和所属部门未对其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核实。
(四)未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专账、卡片账
截至2022年12月,古城乡政府机关及所属部门固定资产专账登记不及时或未建立固定资产专账、卡片账,不能如实掌握资产使用状态、使用方向等动态管理情况。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周飞同志任古城乡乡长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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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09:00:4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