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 线昭苏县大洪纳海水库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昭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G219 线昭苏县大洪纳海水库 (略)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昭发改项目〔2024〕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昭苏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智诚达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略) 线长度2.936㎞,采 (略) 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时速60㎞/h,全线采用双车道,路基宽度10m;全线设置隧道全长1846m/1处,大桥126m/1座,涵洞2道,平面交叉2处。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1个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试验室),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与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含外部供水、外部供电等全部内容)等质量、安全、合同、进度、费用、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实施、环保、水保等全部施工监理工作(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3)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为:计划2024年6月15日开工, 2025年9月30日交工,实际施工期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共计40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共1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 (略) 工程专业*级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公路工程监理资质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http://**.cn)” (略) 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2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具备工程监理综合 (略) 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11日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略) ”,网址: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首先进行会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登录“ (略) ”, (略) 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不组织,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考察。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24年6月1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6月12日10时30分
6.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开标地点:登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 (略)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请潜在投标人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 (略) ” 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办理相关事宜详见“新疆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附件及办理须知”( http://**-144b-47b3-b956-cf7d083a8997.html)。
7.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下载链接:http://**-5203-4a26-8b80-32af60fe38ef.html。
7.4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链接:http://**),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 (略)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苏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智诚达 (略) |
地址:伊犁州昭 (略) 300号 | 地址:乌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中央城(全季酒店)六层 |
联系人:赛付云 | 联系人:王晓丽、张颜随 |
电话:* | 电话:*、* |
纪检监察: 0999-* |
昭苏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0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交通运输部 (略) 工程专业*级监理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略) 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 注: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累计满足以上要求。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 求 |
(1)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 (略) 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2)完成过1座二级及以 (略) 长隧道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联合体协议中自身承担的专业工程相应的业绩要求。 |
注:1.“近年”指从2019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2.上述业绩要求不包括其分包的业绩。
3.对于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获得的两个监理标段,视为两个不同的业绩。
4.母子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变更批件,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定。
5.“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并公开的业绩,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 (略) 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略) 页截图复印件。 (略) 页截图复印件须包括“项目名称”、“标段类型”、“标段里程长度”、“交工或竣工时间”、“主要工程量”、“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
如投标人未提供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标段建设里程长度以 “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记录的数据信息为准。若相应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未反映标段里程长度(km),则以标段起止桩号推定的里程长度作为评审依据。
6.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标 (略) 建设工程( (略) 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 (略) 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 (略) 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 (略) (略) 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以上要求。 |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1)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岁; (2)具有交通 (略) 工程监理工程师(JGJ)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于2010年及以前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还应持有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或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批准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 (3) (略) 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不少于5年; (4)至少担任过1个二级及以 (略) 建设工程(含长隧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 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1.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且身体健康、适应野外工作;“年龄不超过55岁”指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在1969年6月1日之后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应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 (略) 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等)的复印件,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明细复印件。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还应附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总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具有相 (略) 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略) 页截图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 (略) 页截图复印件或 (略) 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道路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则该业绩不予认定。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5 (略) 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年限要求,评审时将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历表”中“经历”栏所填写的以往参加过的项目的年限时间进行判定,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监理人员由招标人和中标人按投标文件格式中“合同格式附件三 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中的具体要求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5.总监理工程 (略) 建设工程( (略) 政及厂区、林区、矿区、港区内 (略) 等)包括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包括生命安全防护 (略) 养护大中修工程(或修复性工程)。
招标公告附件二 :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1 | 评标 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解密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提交,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 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 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费不得低于监理服务报价总额的5%,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监理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备案材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 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2.2.1 | 分值 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20分 履约信誉: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 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 15分 | 提出了监理方案和措施的得13分;监理方案和措施合理可行的得13~15分(不含13分)。 |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进行了分析的得8分;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的得8~9分(不含8分);重点、难点分析的较深入的得9~10分(不含9分)。 | |||
对本工程的 建议 | 10分 | 提出了建议的得8分;建议合理可行的得8~10分(不含8分)。 | |||
2.2.4(2) | 主要人员 | 25分 |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 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最低要求的,得23分; (2)每增加1个二级及以 (略) 建设工程(含长隧道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个人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 |
2.2.4(3)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招标人可依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 E1、E2,但 E1应大于E2。 本项目E1=0.2,E2=0.1,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0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
履约 信誉 | 10分 |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对信誉最低要求的,得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6.1项补充、细化为: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存在疑问或无法判断,可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公路水运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系统”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办法原条款第3.9.1项补充、细化为: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如果同一标段中多个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的,评标委员会按照“1.评标方法”中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 (略) 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 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3.2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1)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 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 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 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 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 提供虚假的业绩;
d.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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