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 文号: | 发布机构: 广西自然资源厅 |
生成日期: *** | 主题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 主题词: |
根 (略) 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 * 〕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 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 * 〕4号)有关要求,我厅组织专家对河池市宜州 (略) (略) 江区拔旺矿区Ⅰ号矿体锡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略) 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 * 〕 * 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及专家 (略) 公示。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 * 年2月23日下班前传真或送达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 (略)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邮编 *** ,联系人:蒋海民,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电子邮箱: * 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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