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等要求,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珠海 (略) 作出如下公示:
(1)项目名称:珠海 (略) 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2)竣工日期:2023年6月5日。
(3)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10月2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意见。
建设单位:珠海 (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珠海大道6366号6#厂房3层342-343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珠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