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 (略) 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残联发〔2021〕15号)的规定和要求,经机构自愿申报,相关康复专家(单位)对申请残疾儿童一级定点康复机构进行了资质审查与现场评估,灵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灵寿 (略) )机构符合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级定点服务机构标准,拟认定为肢体(脑瘫)、孤独症两项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7月14日—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灵寿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
?? 灵寿县残疾人联合会
??????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