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8日至4月16日期间,我分局对大兴区第二小学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 (略) 上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我分局组织申请单位对反馈意见进行整理研究,现将有关采信情况通告如下:
1.公众反馈意见:按要求,非机动车81辆,每辆占地2平方米,应该需要162平方米的非机动车面积。
申请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地面存自行车处按照1.2㎡/车计算;根据《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和《 (略) 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存自行车处按照1.5㎡/车计算;根据《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相关配建指标》,电动自行车处按照2㎡/车计算。本项目为新建小学,存自行车处按照1.5㎡/车计算,电动自行车处按照2㎡/车计算,设计方案满足相关要求。
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2.公众反馈意见:架空层未计算面积,不满足《通则》2.1.2相关要求。
申请单位意见:根据《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2003版)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13)相关要求,本项目架空通廊已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3.公众反馈意见:机动车停车数量不满足配套要求,办公建筑都要配置65辆,教育建筑怎么才配置21辆,而且你看地上机动车停车,最里面那辆,根本就无法倒车入车位,不合理。
申请单位意见:根据《 (略) 交通委员会关于大兴新城0201街区*-1106等地块(大兴区黄村 (略) 5、11号棚改定向安置房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意见的函》(京交函〔2018〕76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机动车停车泊位应按照小学2辆/100师生的指标进行配建,本项目车位配建数量满足相关要求;机动车停车区域已设置回车场地,可保障本项目机动车停车使用需求。
分局意见:申请单位意见属实,予以采信。
(略) 规划和自然自然资源委员会大兴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