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 (略) (略) 关于2022年5月31日拟对周口市 (略)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拟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周口市 (略)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7日。
电话:0394- ***
通讯地址:太康县 (略) 周口 (略) (略) 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周口市 (略)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 | 太康县城郊乡聂楼村 | 周口市 (略) | 河南 (略) | 周口市 (略) 年产300吨塑料制品生产线项目位于太康县城郊乡聂楼村,总占地面积430平方米。项目投资金额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 1、废气:非 *** 烷总烃、氯化氢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 (略) (略)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出。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废水经 (略) 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运营期产生高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注塑机、风机等,其噪声值在80~90dB(A)之间。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降噪20dB(A)左右。 4、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收 (略) 门处置。废包装袋经收集 (略) 家定期回收。边角料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破碎,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废催化剂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 (略) (略) 置。 | 无 |
2 | 河南德 (略) 年产1万吨水溶肥项目 | 太康县产业集聚区 | 河南德 (略) | 河南 (略) | 河南德 (略) 年产1万吨水溶肥项目位于太康县产业集聚区,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项目投资金额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2万元,占总投资额的4.4%。 | 1、废气:本项目粉剂生产车间有组织颗 (略) (略) 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液态肥投料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 -1996)表2二级标准(排气筒高度15m,粉尘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的要求,氨排放量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93)中二级标准的要求,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2)。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依托 (略) (略) 理后,排入太康 (略) (略) 理。 3、噪声:项目仅白天生产,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粉碎机、掺混机、封口机、搅拌罐、打包机、打气泵、反应釜等生产设备,其声级值为60dB(A)~90dB(A)。本项目拟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减噪措施,噪声源强可衰减10~25dB(A)。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 废包装袋收集后 (略) ,综合利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排放。职工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置。 | 无 |
3 | 太康县叶 (略) 年产260吨塑料制品项目 | 太康县逊母口 (略) | 太康县叶 (略) | 河南 (略) | 太康县叶 (略) 年产260吨塑料制品项目位于太康县逊母口 (略) ,总占地面积1080平方米。项目投资金额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5.5%。 | 1、废气:本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PET、PP原料热熔注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 *** 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经1套“UV光氧化催化+活性炭吸附” (略) 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 -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 *** 烷总烃排放限值60mg/m3)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 (略) )附件1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非 *** 烷总烃建议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要求。无组织排放非 *** 烷总烃,经采取车间密闭措施,排放量很小。 2、废水: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收集后排入河沟。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农田施肥。 3、噪声:本项目夜间不生产,运营期主要高噪声设备是搅拌烘干机、注塑机、吹瓶机、压盖机、空压机、凉水塔水泵、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0~80dB(A)之间,经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后,噪声源强可衰减10~15dB(A)。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收 (略) 门统一收集清运。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收集暂存后外售。废UV灯管、废活性炭经收集暂存后交有 (略) 置。 | 无 |
4 | 河南省大山 (略) 年加工1000吨木制颗粒建设项目 | 太康县朱口镇张庄村( (略) 内) | 河南省大山 (略) | 河南 (略) | 河南省大山 (略) 年加工1000吨木制颗粒建设项目位于太康县朱口镇张庄村( (略) 内),总占地面积 *** 平方米。项目投资金额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7%。 | 1、废气:本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在生产过程中破碎、粉碎工序有一定的粉尘产生。各个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在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设备,粉尘经 (略) 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经收集的粉尘在车间内呈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沟。 (略) 在区域无公共排水设施,厂内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田,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位于周口市太康县朱口镇张庄村( (略) 内),运营期产生高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粉碎机、风机等,其噪声值在85~95dB(A)之间。各设备采取基础减震、传动润滑、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可降噪20dB(A)左右。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主要为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置;袋式除尘器收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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