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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批复珠海市高新区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后环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高华城资〔2024〕82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有利于补充完善中大附小后环校区体育教学设施、满足在校学生体育活动场所需求以及提升学校体育教学水平;提升在校学生健康素养、增强身体素质;完善高新区教育设施配套服务,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提升高新区办学质量。经研究,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工程(项目编码:2206-*-04-01-*),本工程(项目编码:2206-*-04-01-*) (略) 高新区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后环校区内。建设规模为改造体育馆建筑面积2802.65㎡,其中篮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及公共休闲空间建筑面积1505㎡,游泳馆建筑面积691.65㎡,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96㎡,舞蹈室、更衣室及楼梯间建筑面积205㎡,设备控制室建筑面积205㎡,建设内容包括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
三、项目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9.*元。其中,工程费用56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元,预备费32.*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审批依据:该项目经区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实施《区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珠高会纪〔2022〕16号)。
五、请你单位落实《关于珠海市高新区中山大学附属小学后环校区体育馆改造工程事前绩效的评估意见》相关意见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六、项目在建设时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安全管理。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做好节能评估的相关工作。
八、其他相关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文有效期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超出时限未开工项目需重新申请。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