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1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联系地址:喀喇沁旗锦山西城区锦南大街167号喀喇沁旗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及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1 | 喀喇沁旗锦山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锦平大桥改造工程 | 内蒙古 (略) 喀喇沁旗锦 (略) | 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内蒙古 (略) | 项目为改扩建工程,锦平大桥旧桥上部结构拆除后新建加宽,下部结构利用旧桥, (略) 锦平大 (略) 改建,热力管道迁改等其他交通工程及附属设施。 1.*生生态 ①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②加强绿化工程和防护工程的养护。 ③加强对生态的管理,运营期应进行生态监测,主要监测生境、植被的数量以及生 态系统整体性变化,通过监测,设置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各种管理及报告制度,开展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废水经过施工工地的沉淀处理后,可以用于施工地的抑尘; ②施工场地不设施工营地和旱厕,依托周边公厕。 3.声污染防治措施 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等采用低噪声设备、规范操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建筑垃圾部分回用,无法回用部分与弃土一 (略) 红山区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 ④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至施工现场设施油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定期对地面洒水,并 (略) 面的渣土及时清除; ②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限载、限速;③原料运输车辆一律用篷布覆盖,严禁运输过程中撒漏; ④对于施工区域应适时洒水抑尘, (略) 扬尘对环境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