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202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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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 博罗县罗阳镇原东坑国省道收费站*平方米土地出租挂牌公告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49.*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8 |
挂牌日期 | 2024-09-24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略) 博罗县罗阳镇原东坑国省道收费站*平方米土地招租交易条件、要求说明 为提高资产运营成效,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司 (略) 博罗县罗阳镇东坑管理区原东坑国省道收费站部分土地,招租条件、要求如下:一、项目情况东坑收费 (略) 博罗县罗阳镇东坑管理区,使用权面积:*平方米,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土地产权 (略) 公路局,实际管理使用单位为惠州 (略) 。目前该土地使用情况:围墙范围内土地及建筑已使用,剩余*平方米土地。二、租赁条件租赁期1年,不设免租期,一次性缴纳租期总租金,押金为2个月租金,*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交清租金及押金。资产名称租赁面积(m2)年租金底价(元)东坑收费站*,000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需自行清理场地、自行装修租赁物业,其他水电及物业承租方自行处理。物业承租后,根据场地现有情况管理场地。未经*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第三方。三、租赁要求本租赁物业证载用途为综合用地,不得从事娱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规定,*方自行办理环评、消防、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等相关证照,*方不承担以上证照所需费用。*方不得在租赁物业内从事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业务。本租赁期内,若*方需要提前收回租赁物业(如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上级文件要求等不可抗拒原因或*方需要收回该租赁物业),*方应书面通知*方退场,*方在收到退场通知后,一个月内无条件退出该租赁物业,将该租赁物业交还*方,租赁物业的附属设施以及补偿款归*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就此*方对*方不作任何补偿。*方退场时,剩余租金由双方另行协商处理,且在此期间发生的能源费用,由*方自行承担。超过通知时间仍未退场,*方参照本合同第十一条到期未退出之约定执行。本租赁期内,若*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退场,*方不退还(除履约保证金应退还部分外)任何费用。四、交易保证金收退竞租人在报名时须缴纳竞价保证金*元。项目限时竞价结束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 (略) (略) 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 (略) (略) 提交一份正式合同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者成交人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提交成交合同原件起5个工 (略) 原额退回。 惠州 (略) 2024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