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 (略)
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公告
滨自然资规告字〔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 (略) (略) 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年限 | 增价幅度(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B041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商服 | 不小于1.2且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40 | 30 | 2927 | 2927 |
2024-B051 | 北海大道以北、 (略) 以西 | *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占比10%-30%) | 大于1且不大于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 | 6902 |
2024-B051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剩余价款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缴清。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1051.51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北海大道以北、 (略) 以西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4〕15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4-B056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住宅、商服(商服面积占比4%-10%) | 大于1且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8555 | 1711 |
2024-B056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剩余价款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缴清。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318.415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4〕19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4-B059 | (略) 以北、 (略) 以东 | 5868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不大于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30% | 50 | 10 | 820 | 820 |
2024-B053 | (略) 以南、 (略) 以西 | * | 住宅、商服(商服建筑面积占比10%-20%) | 不小于1.2且不大于2.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70 | 50 | 5264 | 2632 |
2024-B053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剩余价款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缴清。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177.72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 (略) 以南、 (略) 以西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4〕17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 | ||||||||||
2024-B058 |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住宅、商服(商服用地面积占比20%-25%) | 大于1且不大于2.2 | 不大于20% | 不小于35% | 70 | 100 | * | 7497 |
2024-B058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剩余价款须在2024年12月25日前缴清。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496.135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滨区建函字〔2024〕24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待西北侧1850平方米土地征收后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 | ||||||||||
2024-G006 | (略) (略) 以南、 (略) 以东 | * | 住宅 | 大于1且不大于1.8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70 | 100 | 8604 | 6023 |
2024-G006地块:该宗地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剩余价款须在签订合同一年内缴清。该宗地竞得者须按应配建规模出资888.6万元与周边地块联合配建幼儿园。另须严格按照《关 (略) (略) 以南、 (略) 以东地块建设条件的意见书》(滨高新建发〔2024〕15号)要求,完成装配式建设、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换热站等公建配套设施的配建和移交,配建设施的具体位置和规模须在规划设计方案中予以明确。待西南侧143平方米土地征收后协议出让给该宗地使用权人。 |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及 (略) 区土地而未交清土地出让金或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略) 上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 (略) (略) 网站(http://**)国有建设用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
四、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缴纳
本次公告所涉及地 (略) 上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应详尽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 (略) 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 (略) (略) 三楼CA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过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 (略) 上交易系统使用)。
竞买申请人须在2024年12月13日16时30 (略) 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6时30分。
因银行保证金系统到账存在时间差,建议竞买申请人竞买保证金缴款时间适当提前。
五、网上挂牌时间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时间为:
2024-B041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
2024-B051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5分。
2024-B056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10分。
2024-B059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15分。
2024-B053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20分。
2024-B058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25分。
2024-G006地块:2024年12月5日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
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 (略) 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入选人。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略) 自然资 (略) 对网上挂牌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确定为竞得人。
七、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 孙女士
(略) (略)
联系电话:0543-* 联系人:杨女士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43-* 联系人:李女士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