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坡屋顶”修复翻新项目施工 (略) 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4】1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 (略) “坡屋顶”修复翻新项目施工 项目地点:建 (略) (略) 周边。 建设规模:对主要街道沿线破损、褪色严重的“坡屋顶”和“彩钢顶”进行喷涂见新或修复等。涉及维明大街、红旗大街、友谊大街、东西南北二环、 (略) 、中华北大街二环外、平安大街、体育大街, (略) 、 (略) 、 (略) 等路段相关小区坡屋 (略) 疾控中心片区、华安街公安局片区、260宿舍片区、河北地质大学片区河北冶建及小马村商品楼片区、华清街裕东支行片区、祥龙花园片区、中南社区片区等小区坡屋顶。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许可核发权限的行政审批机关)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2)监督单位: (略) 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 (略) 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 (略) 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采用双盲评审制度。1、 (略) 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 (略) (略) (http://**),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 (略) -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 (略) 操作手册 *》、《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 (略) (http://**)-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 (略) (略) (http://**)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齐淼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冉 (略) 、王振巧、夏欣欣、卢欣欣 电话:0311-*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09:00至2024-07-18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石家庄公共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冉 (略) |
地址: | (略) 建设南大街 35号 | 地址: | 河 (略) 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 (略) 大厦B座1610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齐淼 | 联系人: | 王振巧、夏欣欣、卢欣欣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