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资源函〔2024〕98号),受屏山县自然资 (略) 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拍卖出让 (略) FH-A-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和出让文件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屏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屏府资源函〔2024〕98号),受屏山县自然资 (略) 委托,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公开拍卖出让 (略) FH-A-1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和出让文件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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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