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人执行《分配方案》过程中,管理人于2024年12月1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了《云南 (略) 破产清算案件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现管理人就《云南 (略) 破产清算案件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中载明事宜更正公告如下:
经核查,云维(略)炔 (略) (略) 对云维(略)炔的债权经管理人审核后决定对该债权不予确认,并已提交云南 (略)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同时,管理人已告知债权人如对管理人审定的债权数额及债权性质有异议的,应于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之日起15日 (略) 提起诉讼。自云维(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管理人尚 (略) (略) 就异议债权提出诉讼的相关文书,依据云维(略)炔《债权核查规则》, (略) (略) 对管理人不予确认其债权无异议。
因此, (略) (略) 在云维(略)炔破产清算案件中所申报的债权最终未被确认,故在云维(略)炔《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中将 (略) (略) 进行清偿,相应更正《云南 (略) 破产清算案件破产财产第二次分配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 (略) 破产管理人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