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玉龙车业(长兴)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略) 长兴县画溪 (略) 78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企业拟投资#元,选址长兴县画溪 (略) (略) 78号,租赁浙江 (略) 厂房及辅助房#平方米实施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购置压铸机、CNC加工中心、自动抛光打磨机、前处理清洗线、涂装线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具备年产车身轻量化部件#套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名称 | UTM坐标/m | 保护对象 | 保护内容 | 环 (略)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行政村 | 自然村 | X | Y | ||||||
1 | 徐家浜村 | 徐家浜村 | # | # | 居民点,约180户,720人 | 人群健康、环境空气 | 环境空气:二级 | 东南 | 60 |
2 | 周家浜村 | # | # | 居民点,约150户,600人 | 西南 | 110 | |||
3 | 毕家浜村 | # | # | 居民点,约8户,32人 | 西南 | 445 | |||
4 | 七里亭 | # | # | 居民点,约15户,60人 | 东南 | 400 | |||
5 | 叶家 | # | # | 居民点,约20户,80人 | 北 | 440 | |||
6 | 三 (略) | 李家湾 | # | # | 居民点,约2户,8人 | 西北 | 450 | ||
7 | 李家湾 | # | # | 居民点,约15户,60人 | 西 | 420 | |||
8 | 柏家浜村 | 莫家门 | # | # | 居民点,约5户,20人 | 东北 | 48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废气、压铸废气、抛丸粉尘、喷砂粉尘、涂装废气、污水站恶臭等。项目保温炉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钝化线、喷漆线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每台压铸机配套高压静电除 (略) 理达标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送至配套文丘里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喷砂粉尘经管道收集后送至配套文丘里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涂装废气经车间和管道收集后采用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 (略) 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污水站恶臭采取加盖密闭收集后经次氯酸钠氧化喷淋+ (略) 理达标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项目各股废 (略) 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后预计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边居民等影响可接受。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脱模废水、钝化线废水、 (略) 理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排污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项目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后,与经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一并 (略) (略) ,送长兴昂为 (略) 处理。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经收集后回用水帘除漆雾、废 (略) 理等环节,不外排。
本项目属于“C3392有色金属铸造”和“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本 (略) 行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故本项目可新增氮磷污染物排放。
3、本项目废金刚砂、金属沉渣及收集金属粉尘、模具加工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固废等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及油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漆渣、废漆雾过滤材料、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及手套、 (略) 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清洗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本项目各 (略) 置符合国家技术政策要求,最终均可得 (略) 置,因此总体上拟建项 (略) 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项目营运期间,根据预测结果分析,采取必要的噪声防治措施后,正常情况下,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2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保温炉燃气废气(DA001) | 颗粒物、SO2、NOx | 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DA001排气筒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文) |
(略) 理燃气废气(DA002) | 颗粒物、SO2、NOx | 燃气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DA002排气筒排放 | 《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湖治气办[2021]20号) | |
抛丸粉尘 (DA003) | 颗粒物 | 抛丸粉尘采用文丘里 (略) 理达标后经DA003排气筒排放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略) 2022年铸造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
喷砂粉尘 (DA004) | 颗粒物 | 喷砂粉尘采用文丘里 (略) 理达标后经DA004排气筒排放 | ||
涂装废气(DA005) | 颗粒物、#苯、二#苯、#苯、#酸#酯、#酸#酯、非#烷总烃、臭气浓度 | 涂装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5排气筒排放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
污水站恶臭 (DA006) | NH3、H2S、臭气浓度等 | 污水站恶臭收集后,采用碱喷淋+次氯酸 (略) 理,处理达标后经DA006排气筒排放 |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压铸废气 | 颗粒物、NMHC | 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每台压铸机配套高压静电除 (略) 理达标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地表水环境 | DW001(全厂废水总排口) | pH、COD、SS、氨氮、总氮、总磷、氟化物、石油类、LAS | 本项目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与经化 (略) 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纳管,送长兴昂为 (略) (略) 理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声环境 | 噪声 | Leq(A) | ①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②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 (略) 域。③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尽可能保持门窗关闭状态。④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⑤ (略) 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 |
固体废物 | 废金刚砂、金属沉渣及收集金属粉尘、模具加工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纯水制备固废均为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废油及油桶、含油金属屑、废切削液、漆渣、废漆雾过滤材料、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废抹布及手套、 (略) 理污泥、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和废清洗剂均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 (略) 置,厂内暂存期间,企 (略) 内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①应注意化学品、危险废物等包装的完好性和密封性。 ② (略) 防渗措施,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 (略) 理站、钝化生产线、喷漆生产线、事故应 (略) 域设为重 (略) ,原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库及其 (略) 域设为一 (略) , (略) 等 (略) 域设为简 (略) 。 ③企业应做好日常地下水、土壤防护工作,环保设施及相关防渗系统应定时进行检修维护,一旦发现污染物泄漏应立即采取应急响应,截断污染源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土壤、地下水保护措施。 | |||
生态保护措施 |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①按规范要求运输物品,加强存储设施维护管理、 (略) 检修; ②加强废气、 (略) 理设施的运行维护; ③化学品仓库、危废仓库、 (略) (略) 域应严格落实防腐防渗和截堵泄漏措施; ④按照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区域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应急联动,并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及应急演练。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玉龙车业(长兴)有限公司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一期项目位于 (略) 长兴县画溪 (略) 78号,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车身轻量化部件#套的生产能力。
项目建设符合《长兴县生态 (略) 管控动态更新方案》要求,符合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 (略) 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周边环境质量能够维持现状,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企业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从环保审批原则及建设项目其他要求符合性的角度分析,项目在建设地点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主要针对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2、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张 (略) 公开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30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玉龙车业(长兴)有限公司
地址: (略) 长兴县画溪 (略) 78号
联系人:林总,联系电话:#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百诺数智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良渚街道洋帆商务中心1幢2001室-1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3、生态环境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 (略) (略) (略)
通讯地址:长兴县政务服务中心( (略) 长兴县龙山 (略) 8号)二楼
联系电话:0572-#
公示发布单位:玉龙车业(长兴)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