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关于审批肇庆市高要区伍村围片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根据2020年9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同意实施肇庆市高要区伍村围片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9-*-19-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高要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四、项目建设地 (略) 高要区莲塘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1)堤防除险加固,总长度为 2.635km,其中,迎水坡新建生态护坡,堤身采用高喷灌浆防渗墙加固,长度为 2.01km; 险段采用抛石护脚,长度为 0.245km;(2)新 (略) 1.195km,4.0m (略) 面; (3)重建*村电排站和羊寮电排站及压力涵;(4)完善堤防工程管理设施,新建防汛站一座及防汛砂石池三座。*村电排站和羊寮电排站工程等级均为IV等,属于小(1)型泵站,主要建筑物等级均为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50年一遇校核。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3769.*元,其中:工程费3126.*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7.*元,预备费175.*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解决,不足部分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和《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