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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铜梁 (略)
关于重庆市铜梁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 (略) 建议的复函
张从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助铸造企业完善固废回炉利用相关手续的建议》( (略) )收悉,衷心感谢您对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特别是对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研究办理,现函复如下:
一、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现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新名录》)豁免管理清单要求,金属制品机械加工行业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以及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经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除外),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规范贮存,依法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各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对其产生的含油金属屑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分类管理。
二、含油金属屑豁免利用环境管理要求
《新名录》豁免管理清单规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用于金属冶炼的利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是指利用“经压榨、压滤、过滤除油达到静置无滴漏后打包压块” (略) 理后的含油金属屑进行冶炼的钢铁、铸造等企业不需要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其运输、贮存和利用过程仍然要落实危险废物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金属熔炼设施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贮存设施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 )等规范要求,利用过程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转移联单、台账记录、应急预案备案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根据《重庆 (略) 办公室关于回复明确含油金属屑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函》、《重庆市危险废物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 (略) 分钢铁、铸造及再生铝等企业在《新名录》实施前,原有环评报告中已包括废金属资源化对外回收利用的相关评价内容,且一直从事含油金属屑(铁屑、铝屑等)的回收利用,此类企业在完善本单位贮存设施以及其他污染防治设施的前提下,开展综合利用可行性论证或会同产废单位共同编制“点对点”定向利用全过程环境风险评估方案并报送当 (略) 门初步审核通过,上报 (略) 后,可以开展含油金属屑的收集、 (略) 置等经营活动,不再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但利用过程仍需依法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经营记录簿和管理台账等制度。对有意愿开展废金属资源化利用,但在原环评报告中没有相关论述的,应依法落实环评等相关环保手续。对不符合《新名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条件、且拟从事属于危险废物的含油金属屑的收集、贮存、 (略) 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支持鼓励我区企业开展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对符合要求的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的项目,组织专家主动对接服务,指导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企业完善设施建设,开展综合利用可行性论证,确保全区含油金属屑综合利用能力基本满足需求。二是畅通含油金属屑跨区域转移绿色通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含油金属屑 (略) 置,积极协调接收 (略) 门支持。三是支持产废企业规范贮存。我局将加强对含油金属屑产废企业的管理,支持和指导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有关标准规范含油金 (略) 改造。四是强化培训指导。开展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培训班、发放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告知书,持续强化对企业的服务指导。五是严格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落实含油金属屑等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 (略) 置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等制度,基本掌握全区含油金属屑产生底数。
此复函已经 (略) 局长张光明审签。对此答复函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寄给我们及区人大人代工委,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铜梁 (略)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陈勇,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