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传播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略) 已经全面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 级应急响应。为进 * 步做好疫情线索全面筛查工作,公告如下:
* 、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 (略) 从即日起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略) 会公开征集近期去过 (略) 、 (略) 等疫区来滦南或与确诊、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的在滦南、来滦南人员相关情况。以上人员应当 (略) 区(村)登记,接受体温检测。
* 、来自疫区、曾到过 (略) 或接触过从 (略) 等疫区来滦南人员,尽量不去接触别人,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 * 天,有发烧等症状要主动做好自身隔离防护,就近 (略) 发热门诊及时就诊。
* 、各镇(街)、各单位要强化全面疫情排查,不放过任何 * 个可疑线索。各医疗 (略) 内感染控制和医护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指定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对于不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病人, (略) 区(村)落实在家居家观察,社区(村)负责做好居家观察服务工作。
* 、各级各单位、个人有责任有义务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调查,及时报告疫情相关线索,实行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对涉及疫情排查、预检分诊、流行病学调查、落实隔离措施等方面不配合,缓报、瞒报、漏报疫情,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有关人员,将依 (略) 理。
鼓励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 ;电子信箱: * * .com。
(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 (略)
(代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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