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湘街 (略) (勘测编号#GB#F#)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该地 (略) (略) 潇湘街道 (略) ,衡 (略) 家属以南、 (略) 以西,演 (略) 以北,演武坪小 (略) 域,土地面积为5662.98m?(85亩),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3619.45",北纬 26°5445.74"。该地块 2024 年之前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地貌为 (略) 的厂房、办公楼、仓库和硬化地面。目前,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湖南省生环境厅关于尽快补充上报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响应政府文件号召, (略) 土地储备中心委托我 (略) (略) 湘街道 (略) (勘測编号#GB#F#)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于2024年11-12月对项目地块是否存在污染开展了环境调查工作。通过现场踏勘、相关人员访谈与收集相关资料,在了解地块内及周边当前和历史污染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 (略) (略) 潇湘街 (略) (勘测编号#GB#F#)地块土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为 (略) 使用,该企业主要进行简单的机械加工及装配,为一级工艺,其生产过程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产出,不涉及表面加工,企业总产值较小,排污量有限,地块内部不存在用于排污沟渠和管道,地面硬化良好,在多次 (略) 双随机抽检中均合格,因此考虑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地块周边范围历史使用情况 (略) 、公园绿地、学校、商铺及非工业企业,地块及周边均无可能造成地块污染的污染源。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 4.2.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 (略) 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略) (略) 湘街道 (略) (勘编号#GB#F#)地块以及周 (略) 域的生产生活活动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受到环境污染的几率极小,本次调查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的用地要求,可按照规划进行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