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系统集成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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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某部系统集成项目 | 采购内容:拟为某值班场所采购光传输设备、会议控制设备、大屏显示设备、音频扩声设备、值班机台、计算机终端、高性能服务器及电气、监控等其他配套设施。 (一)预算金额:681.(略)元。 (二)最高限价:668.(略)元。 (三)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 60日 内全部交货,交货后 30日 内免费安装调试集成完毕。 (四)交付地点: (略) (略) 。 采购数量:1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位某值班场所开展系统集成,实现信息通信、视频会议、综合显示、值勤办公、集中监控等功能。 需满足的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略)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 详见附件1。 | 681.80 | 2024年12月 | 1.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邮件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3.本次公开内容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需求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4.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1日 联 系 人:雷先生,(略) 监 督 人:潘先生,(略) 地 址: (略) (略)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 (略) 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雷鹏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