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消联发〔2023〕9号
库伦旗2023年消防产品质量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库伦旗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略) 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文件工作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我大队以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二、 抽查范围、比例
抽查范围为消防产品销售场所5家,抽查比例为100%。
三、 抽查实施部门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四、 抽查事项
(一)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灭火器、消火栓箱、灭火毯、消防应急灯、防火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二) (略) 场监督管理局
及时公示信息的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为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随机抽取被查企业名单, (略) 场监督管理局为协同部门。
2、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根据部门实际,负责从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3、牵头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联系协同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约定时间入企业进行检查,填写《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参加执法检查全部人员签字,加盖被检查企业公章。
4、参加此次抽查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
(二)检查方式
1、实地核查
2、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每个部门检查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检查人员应当填写检查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决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表上如实记录。
(三)抽查结果公示
检查部门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依法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方式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略) 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 (略) 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办公室设在业务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执法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对严格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检查出现问题的,应结合工作程序方法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督导检查。大队“双随机”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抽查计划落实,督促和指导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做好宣传和业务培训。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对好的经验做法要大力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展示消防救援机构公正、廉洁、依法、审慎监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一线执法检查人员培训力度,在每次抽查工作前对本次抽查事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方法及所需提交的材料进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库伦旗消防救援大队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