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展课后服务渠道,丰富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充分满足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26号)、《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办法(试行)》(锡教规〔2021〕2号),现向社会招募第三 (略) (略) 直属义务 (略) 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
经教育、体育、艺术、科技等部门批准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科技馆等学生校外活动场所,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
二、基本条件
申报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三方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资质;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不良记录;
(三)培训内容以发展兴趣特长为主,价值导向正确,不提供境外课程;
(四)从教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能资格;
(五)收费合理,公益性为主。
三、服务范围
(略) 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四、评审程序
(略) 组织对申报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材料初评,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可进入专家评审会。评审会对各申报单位提供进校服务的课程、师资、收费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入选名单。入 (略) 办公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略) 中 (略) 供直属义务 (略) 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选择使用,服务时间为一年。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遴选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2)教师资格或相关领域专业资格复印件
(3)课程介绍:包括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内容、教学重难点、课程时间安排等要素的说明
(4)教学简案:提交一学期系列课程所有课时的教学简案
(5)教学详案:至少提交具有代表性的2个课时的详案
(6)授课课件:至少提交具有代表性的2个课时的课件(PPT格式);如有教学视频也可提交。
2、申报单位进校服务承诺书(附件2)
申报材料请提供纸质材料一份,电子材料提供U盘。
申报地点: (略) 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管理服务中心404办公室( (略) (略) 6号)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下午5点。
联系人:王老师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