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 (略) (略) 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中江高速东升服务区L1-01、L2-01、02、03、04、05、06、07、08、10、11商铺,出租面积为1223㎡,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内经营地方特 (略) 、熟食、粉面、轻餐饮、零售(不含便利店业态,含土特产),地方特 (略) 要求落位 (略) 特色美食,地方特色美食产品占比不得低于40%,必须经营中山代表性美食。
拟出租期限(年) 9年 权属人 本项目所 (略) 业主 出租面积(㎡) 1223.0 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方 广东通 (略) (略) 出租形式 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 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pdf 、 平面图.pdf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 (略) 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文本。
4.本公告所示租金为《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所示年度承包费。
5.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范围内经营:经营地方特 (略) 、熟食、粉面、轻餐饮、零售(不含便利店业态,含土特产),地方特 (略) 要求落位 (略) 特色美食,地方特色美食产品占比不得低于40%,必须经营中山代表性美食。意向承租方在确认为承租方后,需在签订《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前制定销售清单,并报出租方审核,审核通过后,销售清单须在合同签订时作为合同附件,承租方开展经营须按销售清单执行。若承租方所拟定的销售清单未通过审核且经出租方修改后仍未获得承租方同意的,即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与承租方的签订合同,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略) 置,出租方有权扣收。
6.承租方须于收到出租方发出招租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元缴纳,承租方须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本项目终结,并没收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待完成第一年提成承包费结算后,按第一年提成承包费的25%作为最终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已交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中多还少补。
7.若承租方收到“组织签约通知书”后,《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前,在此期间出租方若发现承租方存在资质材料作假等欺诈行为或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承租,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租资格或终止招商项目承包经营合同,并且没收其交易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将该承租方归入招租禁入名单。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 (略) 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8. 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未在收到出租方发出的招租结果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将被出租方列入招租禁入名单,该承租方及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关联主体自正式被列入招租禁入名单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参与出租方的招租项目。
9.承租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安排业态落位位置。
10.出租方有权在本次出租标 (略) 域经营或引进各类自动售卖设备项目,承租方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共享项目落位。
11.承租方须在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内引进至少一个出租 (略) 没有落位的新品牌,新品牌标准按评审文件中商务指标评分表的品牌标准执行,承租方必须按应租时承诺的品牌落位,因客观原因无法落位的可引进出租方认可的同水平的品牌替换,须提交证明材料,报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12.承租方不得销售或赠送乐驿便利店核心预包装食品商品,包括“预包装饮料、口香糖、预包装巧克力、预包装雪糕、预包装速食粉面饭、香烟、预包装槟榔”,所销售商品原则上要与乐驿便利店商品差异化。
13.承租方必须积极配合出租方或地方政府落实“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相关要求。
14.承租方按月支付提成承包费,经营年度结束后,按年度提成承包费(年度提成承包费=运营后的实际年营业额(含税)*报价时的提成比例)与年度保底承包费(年度保底承包费=承诺年度营业额(含税)*报价时的提成比例)两者取其高,进行最后承包费结算。(承诺年度营业额(含税):意向承租方提交参审文件时须对东 (略) 整体招租项目运营后的年度营业额(含税)作出承诺,承诺年度营业额(含税)的具体金额)。
重大披露事项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次出租标的尚未建设完工投入使用,目前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正在进行部分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根据工程计划预计2024年11月底能建设完成,本项目出租标的存在未办理相关报批报建手续、未办理产权证书等情形,如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出租标的以出租方交付时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出租标的租金底价含税,不含物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承租方除须支付租金外,还须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收取,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示面积不一致,以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确认的实际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6.承租方进场前或在经营期内如需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的,需结 (略) 服务楼建筑风格与所属地方特色情况制作装修方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装修申请,并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建设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承租方应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自行组织装修,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7.本次出租标的需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事宜。出租方将视该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给承租方约60天免费装修期。承租方在收到出租方发出的招租结果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供具体的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因承租方主观原因逾期提交导致本项目延迟开业、情节恶劣的,出租方有权按弃 (略) 理或按实际逾期时间起计承包费)。
8.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9.承租方须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将装修方案和运营方案另行报出租方审批。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须在租赁期限内按装修方案和运营方案规范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10.本次出租标的尚未建设完工投入使用,商铺的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交铺面积存在一定差异,经营场地位置和出租面积详见平面图,如商铺实际面积与出租面积不一致,以双方确认的商铺实际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
1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本项目所 (略) 业主,现已委托出租方广东通 (略) (略) 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租赁合同由出租方广东通 (略) (略) 与承租方签订。
12.其他情况详见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 (略) 出具的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24]第 Z0559号】等相关文件。
13.本项目出租面积为1223㎡。
14.如出租方收银系统具备商铺营收的代收代付功能,承租方须需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关于商铺的统一收银与营收的代收代付工作安排。如无法使用出租方收银系统的,须报出租方书面审批同意。
15.在经营期限内,承租方须承诺经营面积及商铺数量开业率须保持85%及以上,若开业率低于85%时,且在限定的时间仍无法整改完成的,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除本次招租范围外,承租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服务 (略) 域申请增设商铺,报 (略) 段业主审批同意后实施,新增项目产生营业额收入的,纳入年度营业额统计,新增的经营面积纳入开业率及物业管理费统计范畴。
17.承租方须对商铺装修投入(含设施设备)作出承诺,承诺商铺装修投入不得少于#元,装修完工后配合出租方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造价进行核定 ,商铺装修费用以第三方专业机构核定的金额为准,经核定商铺装修投入少于#元(含本数)的,须在首年租金中补齐。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 (略) 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 (略) 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 (略) 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通过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5.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产生一个或一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均按照综合评审方式组织交易。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承租方后,出租方和承租方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租赁合同。
6.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 30.# 保证金保证事项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略) 置方法 本项目交易保 (略) 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 (略) # 招商银行 (略) 东路支行 保证金 -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 2024-11-15 挂牌期(工作日) 10 挂牌结束日期 2024-11-28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48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其他方式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其他方式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 (略) 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020-# 邮箱 地址 (略) (略) (略) 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