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1.2亿块(折标)煤矸石烧结空心砖、配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产1.2亿块(折标)煤矸石烧结空心砖、配砖综合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单位:安徽 (略)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
项目选 (略) (略) 潘集区古沟乡 (略) (略)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有断面3.3米两烘两烧隧道密生产线基础上改造成年产1.2亿块断面为4.8米的两烘一烧一次性码烧隧道窑生产线,同时对厂区其他设施进行改造。
本项 (略) 潘集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203-*-07-02-*,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和集气罩收集处理,提高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窑炉废气经“SCR脱硝+湿电除尘+石灰-石膏湿法脱硫”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料、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置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脱硫废水和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机油桶,分类后的含油抹布、手套。项目新建一座6㎡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砖胚、不合格品和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生产;除尘脱硫系统沉渣经收集后外售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相关内容,对危险废物暂存库、氨水罐围堰等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本项目新建一座容积500 m3初期雨水收集池,全厂设置雨、污水总排口控制阀。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及时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的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联系方式:传真:0554-*电话:0554-*
联系地址: (略) 潘集区政务新区原政务中心三楼(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