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 (略) (略)
设计原因: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及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
设计依据: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3.《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5.《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6.《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l00-2015);7.《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8.《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DBJ50-052-2020);9.《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318号);14.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编制单位:广东建 (略)
设计内容:忠县乌杨新区科技人才培育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2429.06㎡;总建筑面积:65738.29㎡,项目由3栋主楼(5栋塔楼)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一层地下车库组成。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乌杨街道办事处 3.项目所在地4.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2021年1月12 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力。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力。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联系电话:023-*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面图 3.总经济技术指标书4.区位图
鸟瞰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