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便函〔2024〕210号),为 (略) 水利国有资产资源底数,推进资产资源转化利用,充分释放资产资源潜力,实现水利行业国有资产资源有效盘活,形成规范运营、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体系,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 (略) 水利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略) 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总体部署,围绕释放资产资源潜力、激活资产资源效能等目标,全面 (略) 水利国有资产资源,分类建立资产资源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准。对清查出的账外资产及时核算入账,科学梳理、分类形成未核算入账及权属未登记情况清单、潜在 (略) 域水资源量统计表等,为实现国有资产资源有效盘活, (略) 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水权交易,形成规范运营、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体系夯实基础。
二、清查任务
(一)清查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清查对象。全区河道采砂、水资源及水利基础设施资产。
(三)清查范围及要求
1.河道砂石资源
(1)摸清河道采砂底数。 (略) 负责科学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到规范开采,实时填报河道采砂许可证统计表向上级报送采砂许可信息,并做好信息公示。
(2)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利用视频监控、电子围栏等信息化手段,全面强化河道采砂“人、船、砂”要素和“采、运”环节的安全管控;全面梳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清淤疏浚等行为,深入排查借工程建设、清淤疏浚之名实施非法河道采砂等违法问题,推动全省河道砂石规范管理。
2.水资源
(1)摸清水资源底数。加强水资源调查评价, (略) 水行政主管部门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水资源公报发布。
(2)做好取水许可管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四川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重点围绕无证取水、临时应急取水等情形,建立起“三台账、一清单”的取水许可监管“家底”。一是无证取水。 (略) 内应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取水工程(设施),建立重点取水许可管理对象台账,确保“应办尽办”。 (略) 农业农村部门、区林草部门等,重点对中型及 (略) 、规模以上农业养殖(含鱼类养殖)、人工生态环境补水以及供水规模在100立方米及以上的农村居民集中供水项目取水情况进行梳理与排查。对于无证取水的,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二是临时应急取水。梳理近2年为应对特殊干旱等突发事件,解决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用水,保障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消除公共安全危害的临时应急取水项目,收集临时应急取水工程用途、水源类型、时间、取水量、是否关停或拆除应急取水设施等信息,建立应急取水管理台账。对于要作为备用水源的,根据取用水管理规定落实办理取水许可。
(3)做好潜在 (略) 域水资源量预测。根据当地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近3年用水总量情况、节水情况、未来新增用水需求等因素,合理预测未来潜在可交易水量和可交易期限,进一步纵深推进水权水价改革。
3.水利基础设施资产
(1)摸清水利基础设施家底。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全面清查存量水利资产,深入掌握水利基础设施情况。对清查出的未登记入账资产、资产价值不准确、未办理权证办证等问题,及时整改,准确核算入账,积极沟通协商自然资源等部门办理权证,及时将已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的在建工程转入水利基础设施。在报表报送之日未完成事项,由各镇、街 (略) 内各涉水企业要填写水利基础设施资产未核算入账及权属未登记情况清单(附件1)一并报送。
(2)探索资产盘活模式。结合水利项目特点,因地制宜创新融资模式,探索整合涉水项目、转让特许经营权、发行REITs公募基金等方式,盘活用好存量水利基础设施资产,加快形成水利工程建设良性滚动发展机制。
(3)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底线思维,加强水利资金监管,着力防范化解水利项目资金风险,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4)明确职责分工。中型水库、小型(1)型水库、水土保持工程、灌溉工程油房坳水库总 (略) (略) 负责填报,其他由各镇、街 (略) 内各涉水企业填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全区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涉水企业要高度重 (略) 置工作,积极组织力量,加强联系沟通和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培训,按期按质报送。全区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涉水企业要认真 (略) 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培训会的要求,加大经验总结、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操作水平。广泛开展宣传,开展有关业务培训,及时汇编资料,认真做好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映国有水利资产资源清查情况,并于10月11日前将报表和清查报告(附件2) (略) (略) 。
(三)严格工作纪律,加强绩效考核。根据上级安排,本次国有水利资产资 (略) 置与管理改革工作将纳入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和河湖长制考核。本次清查工作中如出现工作推进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未核算入账及权属未登记情况清单
2.四川省国有水利资产资源清查报告模板
附件1
未核算入账及权属未登记情况清单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工程位置 | 类别 | 原值 | 未核算入账 | 权属未登记 | 是否属于低效闲置资产 | 备注 | |||
价值无法确定 | 权属无法确定 | 已投入使用6个月以上未转入水利基础设施的在建工程 | 权属未登记情况类型 | 具体描述原因 | |||||||
是/否 | 是/否 | 是/否 | 枚举选项 | ||||||||
备注:1.项目名称按竣工决算或发改部门批复立项的项目名称填写;2.工程位置:为**市(州)**区(市、县)**镇**村**具体位置;3.类别按《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1〕29 号)的类别填写,分为:防洪(潮)工程、治涝工程、灌溉工程、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库工程和水文基础设施;4.原值无法确定的,填写暂估价值; 5.未核算入账:指未入账并且未纳入财政资产管理系统或以名义价值入账;对应列选择“是”核实性公式需要具体说明原因;6.权属未登记: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存在问题的环节,包括土地使用权确权(划界、界址测绘、征地手续、颁证)、水利工程所有权确权(工程资产评估、工程所有权归属)、不动产权登记颁证(资料提供审核、颁证);权属未登记情况类型填写后,具体描述原因必填。 |
附件2
四川省国有水利资产资源清查报告模板
一、清查工作开展情况
清查工作机制、工作举措,形成可借鉴的工作经验等。
二、清查结果
(一)整体清查情况
(略) 水利基础设施整体情况,可根据清查要求进一步细分。
(二)资产未核算入账情况
清查出的账外资产情况,已经部分整改的情况,目前仍然未整改的情况
(三)权属未登记情况
清查出的权属未登记情况,已经部分整改的情况,目前仍然未整改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清查结束后仍未完成整改的资产未核算入账和权属未登记情况提出下步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
其他工作打算及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