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12月03日办理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建设单位: (略) 钢城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名称: (略) 钢城区疾控中心项目,建设位置:钢城区爱山公园、钢城区宣传文化中心西侧。
现因建设主体及供地方式变更,建设单位申请注销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我局按程序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用字第*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3天内书面向我局提出。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