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惠公易产 (略) [ * 号 |
---|---|
项目名称 | (略) 市 (略) 区镇 (略) 房及宿舍2宗物业整体打包(第 * 次降价)租赁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惠 (略) (略) |
(略) 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0. * 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交易保证金共计1. * 3万元。 (2)竞得人给予1个月装修期,装修期间不计租。 (3)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4)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持《物业租赁合同》原件前往区公共 (略) 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区公 (略) 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租赁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租金自委托方与竞得人双方签订《 (略) 移交确认书》日期起计算;租金第4年起增加 * %,竞得人须在每月 * 号前缴清租金。 (6)不得从事酒吧、KTV或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及出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7)标的物以现状出租, (略) 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8)标的物以现状出租,如未通水、电的房屋、厂房,由竞得人负责租赁标的的水、电安装 (略) 承担其工程费用,委托方予以协助。租用期间的水、电、消防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不得在租赁标的加建、搭建构筑物,不得在租标的的空地上兴建或搭建构筑物,否则,委托方有权没收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 ( * )租赁期间,竞得人应保持租赁物业相关设施完好;属于房屋主体结构建筑质量问题的,由委托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其他非主体结构修缮等问题,如水电设施、排污排水管道及化粪池和房屋的门窗等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 * )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 * )若因政府就有关租赁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征收 (略) 所,导致委托方 (略) 本合同时,本合同终止。委托方、承租方双方 (略) 门做好索赔工作,土地及建筑物的补 (略) 有,承租方的经营损失补偿、搬迁 (略) 有,承租方 (略) 建造的附属设施不予补偿。 ( *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略) (略) 通过诉讼形式解决。 ( * )竞价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竞价人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 * 切交易风险。 ( * )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