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辽宁盘锦浩业化工“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和阿拉善左旗新井煤矿“2·22”坍塌事故教训,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决维护全区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可控,按照《 (略) 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学,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发展。
二、 重点任务
(一)高质量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1.持续强化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按照《进一步加强精细化工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的若干措施》(试行)要求,持续提升精细化工领域本质安全。推动涉及硝化工艺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改造,要求新、改、扩建硝化项目使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技术;现有企业硝化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等级3级及以上的,2023年底必须分类实现微通道、管式反应器技术改造;力争2023年底前使用微通道或管式反应器技术的硝化企业达到1/3以上,提升现有精细化工企业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水平,有效降低精细化工本质安全风险。
2.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安全风险管控。督促油气储存基地按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开展年度自评,编制自评报告,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并组织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提升油气储存基地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应用水平,建立健全系统应用规章制度,运行预警响应机制。开展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项整治,区应急管理局对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开展专家指导服务,推动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部配齐应用气体监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彻底整治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险化学品行为。根据我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现状,对重点类别危险化学品仓库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3.更加严格化工产业转移项目安全风险防控。结合2022年度安全设计诊断情况,组织开展设计诊断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重新开展安全设计诊断。2022年未开展设计诊断企业,全覆盖开展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推动对照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核查,各部门要对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落实情况逐一建档,依法严肃查处未按期清零企业,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有效提升精细化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4.精准推进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管控。按照氟化、有机硅、重氮化、液氯和氯*烯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督促有关企业对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并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必查项。摸排在登记系统注册登记的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5.认真做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总结2022年度专项整治情况,突出高风险、较高风险老旧装置整改复核,继续完善老旧装置“一装置一策”台账,以高风险和较高风险老旧装置为重点督促按计划整改。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和专项整治方案,动态排查整治老旧装置安全风险。将安全风险管控范围扩展至辖区内所有运行达到10年以上的在役装置。
6.全面推动化工园区整治提升。持续开展“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加快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乌达园区年底前完成封闭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和居民搬迁按照方案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健全项目联防联审机制、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规范实施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效果,示范带动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加快提升。
7.继续推进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培训。继续会同人社部门推进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制定2023年培训班次计划,完成“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培训数量不少于60%的任务, (略) 拟培训“三类人员”1382人。采取定期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推动有效落实培训计划。督促指导做好2024年度培训立项预算工作。
8.示范引领做强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配合应急管理部组织做好登记系统功能完善及“危险化学品登记通”APP 升级等工作。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对登记信息全覆盖核查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乌达区作为试点率先开展"一企一品一码"深化应用,选取辖区内试点企业,以部分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试点,对应每个产品包装、中大型容器、可移动罐柜(车)生成唯一的信息码,建立与之对应的进出货电子台账。
9.长效化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以突出重大危险源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考核为切入点,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自动记录履职情况,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全面有效运行。开展“五有”治理,组织评估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指导企业建立常态化评估制度,配齐移动终端设备,实现自动生成和预警提醒功能,避免多系统运行现象。定期通报运行质效,扎实提升运行质量,进一步强化宣传,深化长效运行机制。
(二)高水平开展各类专项整治
10.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回头看”和整治提升,全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品储罐区相关企业(加油站除外)对照《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指南(试行)》开展评估,形成“两个清单”,各部门组织对企业自评情况开展复核,核查储存介质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评估安全风险等级,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
11.全覆盖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吸取 (略) “1·15”等事故教训,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排查评估、分类施策的要求,制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标准要求,部署开展全面排查评估。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推动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2.持续紧盯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推动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按照应急管理部要求,进一步完善“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会同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完成2次“消地联合”重大危险源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分级巡查抽查、预警信息处置、数据质量、信息通报、企业常态化应用规定等五项制度,运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进行网上巡查抽查,组织开展深层次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应接尽接、数据准确、上下贯通、信息一致。建立常态化分级监管机制,实现靶向精准监管,对照部级系统完善预警模型,提升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功能。
13.常态化管控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风险。针对突出问题和重点时段,组织开展2次经营企业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严肃查处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区应急管理部门与公安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动态。
三、 方法措施
(一)突出服务导向,创新评估模式。总结2019年以来应用《危化品隐患排查实施导则》排查企业问题隐患开展安全评估的经验,深挖企业在全生命周期、全化工过程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针对当前企业普遍存在的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薄弱,安全仪表和工艺设备日常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结合《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3034-2022),先行开展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设备完好性管理、安全仪表管理等3个要素安全评估,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行"评估+执法+服务+X" 新模式,鼓励针对风险隐患开展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和薄弱环节,更有针对性开展评估,充分给予安全监管部门“自由发挥”的空间,推动各安全监管部门清晰掌握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精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二)重视第三方技术支撑,有效提升监管效能。推动乌达园区带头抓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率先完成“三个一”建设任务(建设一支本地化专家队*,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每个规模以上企业建设一个培训空间)。成立专家指导服务组,同时注重发挥保险机构的安全风险防控和社会管理功能,运用专业技术人员力量,切实履行事故预防职能,以液氯和氯*烯等高危细分领域、液化烃储罐区、中小油气储存企业等多形式专家指导服务为契机,充分促进管理和技术层面交流学台建设。有效运行“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动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建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生态圈。
(四)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应急管理部“三位一体”执法模式,采取示范执法、交叉执法、“双随机”配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继续以典型案例报送为有效抓手,提升执法质量。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原则,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加强在执法过程中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对于整改不积极,或者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严处重罚;对于积极进行整改、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突出帮扶和服务的作用,帮助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等执法检查中的不作为行为。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制定整体工作方案,细化专项工作措施,明确分级分类监管主体。对涉及招标采购的工作,要强化沟通、统筹协调、尽早谋划,对年度分批推进的工作,要分阶段、分任务、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极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至10月开展集中攻坚,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发挥监管部门服务效能,能合并开展工作的绝不分两次,对涉及多个专项工作要素的企业,要力争只到企业“去一次”,坚决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底前各项工作收尾,并集中组织验收。要梳理总结完成进度慢和效果差的任务,全力克服困难、重点推进。要将本方案中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度安全生产考核。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激发工作动能。2022年度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有效防范化解了安全领域重大风险,巩固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保持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今年,将继续深化集中治理各项工作,同时推动其他年度重点工作走深走实、落实落细,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手段,力争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不断向好的有力举措,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此举的重要意义,有效激发主观能动性,高效完成各项工作。
(二)勇于开拓创新,争当标兵示范。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掘地方特色和潜力,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工作,要把增强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培养提升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建立完善专家准入退出机制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特别是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更要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敢于用奇招、出奇效,本着精益求精的原则和态度,在各领域争做"风向标"和"领路人”,在全区形成先进带动后进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成效圆满。各部门要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年度工作推进会,充分了解各项工作进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着力补齐短板弱项。要着力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厌战思想,坚持抓“常”抓“长”、抓早抓小,坚决防范化解安全领域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