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工业园区农特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 (略) 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对《禄劝工业园区农特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871-*
通信地址: (略) 禄劝县秀屏路22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
1 | (略) 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关于《禄劝工业园区农特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禄生环复〔2023〕6号 | 2023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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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略) 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工业园区农特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
2023年4月24日
(略) 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关于《禄劝工业园区农特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