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土资厅《关于非煤资源整合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中采矿权转让审批和价款评估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发[2009]44号)、《关于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国土资办函[2018]617号)文件精神,忻州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方式确定由山西大地 (略) 承担忻府区XF*号建筑用花岗岩矿、山西迈达资 (略) 承担忻府区XF*号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
现已完成忻府区XF*号、XF*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并编制了评估报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要求,现将评估报告(摘要)进行公示(见附件)。社会公众如对评估报告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于2023年4月28日17时前寄(送)达我局。
联 系 人:张保军
通讯地址: (略) 和平西街
联系电话:0350-*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