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泰资规拍〔2024〕013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 (略) 受泰顺县自然资 (略) 委托以拍卖方式出让泰顺县司前畲族镇17-2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 (略) ,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 (略) 授权委 (略) 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17-20地块 | 泰顺县司前畲族镇溪口村 | #平方米 | 社会福利用地 | 50年 | #元(包含建筑物作价款#元) |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元 或其倍数 | ≥0.2且≤2.0 | ≤35% | 三通现状 | 24米 | ≥25% |
备注 | 其他有关建设要求详见泰顺县自然资 (略) 出具的规划条件(〔2024〕规划条件015号)。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人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对该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出让,该地块出让范围内的地上建筑物总面积为3835平方米,出让范围内的建筑物及附属工程部分作价款为#元。
四、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浙江省 (略) 上交易中心(http://**)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略) 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0时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0时0分。
九、本次拍卖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0时0分。
十、本次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10时0分。
十一、拍卖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 (略) 市政配套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二、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略) 201室政府采购科(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略) :0577-# 吴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0577-#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 (略)
(略)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