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技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 (略) 97号,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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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珠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项目技改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金湾区南 (略) 东南侧 |
建设单位 | 珠海 (略) |
项目概况 | 珠海 (略) (略) 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 (略) 东南侧,主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处置利用危险废物(共8类)共23.*吨,包括危险废物HW13(废树脂粉)、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22(含铜废物)、HW33(无机氰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49(其他废物);年收集贮存转运危险废物(共6类)共500吨,包括危险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6感光材料废物、HW29含汞废物、HW31含铅废物、HW49其他废物。 |
环评机构 | 广东江扬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包括: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已按要求进行受理公示和公参,期间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