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农业生产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2024年松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松农发〔2024〕111号)等文件要求,在已建成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的基础上,结合种植业“五园”、畜牧业美丽牧场、渔业美丽渔场创建等工作,着力推进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现开展2024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和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创建
(一)申报对象
1、从事特色种、养殖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农产品加工、引进示范农业科技成果并实施企业化运作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报对象须为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有明显的经济特色和产业优势,对周边有较强的引导和辐射作用,农业技术水平应明显高于当地水平,引导和示范作用明显,生产管理运行规范,严格落实肥药定额制和实名制,控制化肥农药等化学投入品使用,废弃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物100%回收,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98%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100%。基地生产记录完整,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产品品质优良。
2、具有一定的产业化规模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功能设计合理,且有较强的防灾、抗灾能力, 种植基地面积一般不低于100亩(生猪、羊等养殖存栏不少于1000头、蛋鸡(鸭)养殖存栏不少于*羽、肉鸡养殖存栏不少于*羽),年销售额在*元以上。
3、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或有农业科研单位作技术依托。基地运行管理规范,技术实施方案明确,开展主推技术展示示范,主推技术推广现场会及农民教育培训不少于4次。
4、引进和开发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要符合产业政策, (略) 场需求,能辐射带动周边产业化开发,从事农产品生产必须实行无公害或绿色、有机标准化操作规程。
5、农产品加工的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年销售额要达到*元以上。
(三)创建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推进示范基地的条件建设、技术提升、服务拓展。主要包括:
1、试验场地。根据基地的发展规模、功能定位、产业特点等,划定相应的区域设立试验场地,用于开展品种、技术、设施、设备、产品等的试验示范。
2、服务用房。有固定的服务用房,设立专家工作室、试验检测室、培训教室等,有条件的可设立研究中心、院士(博士)工作站。专家工作室能满足专家办公的基本需要;试验检测室用于存放必要的仪器设备,主要开展科学研究、试验示范、产地检验检测等;培训教室能开展一定规模的培训。
3、设施设备。试验场地、试验检测室、专家工作室、培训教室可以配备必要的观察、试验、检测、服务、培训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和培训设备。
4、扶持重点。主要扶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设施、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应。
二、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一)申报对象:愿意承担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技术人员开展的农业新品种试种、新技术、新机械、新模式试验,从事特色种、养殖业生产、优质农产品产业化开发、农产品加工的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要引进农业新技术、新机械、新品种试种试验;
2、要有县级农业产业技术团队专家或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共同开展试种试验;
3、要制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方案、开展试验示范、总结试验结果。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自行申报,填写2024年高品质绿色科技展示基地申报表(同时报送电子版)或松阳县2024年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表,并将相关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交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1份。
2、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4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和县级创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3、列入创建计划的单位,完成创建内容后,经验收合格并 (略) 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的,给予适当的以奖代补资金补助。列为县级创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的给予适当试种试验补助。
4、近3年已建成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不再申报创建。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5日。
联系电话:*
附表:1、松阳县2024年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申报表.docx
2、松阳县2024年县级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申报表.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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