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期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交易公告
(略) 粮油购销管理中心委托, (略) 下属广西新柳邕 (略) 场 (略) ( (略) )定于 2024年12月03日15:00举行(略)期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
一、竞价销售标的物
2023年生产的籼稻谷6.020吨,共6.020吨。详见以下清单:
(略)期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交易清单
二、 报名资质及要求
1、全国范围内工商登记及进行加工生产的饲料生产企业、酒精生产企业,且生产经营正常。
2、成交客户竞买货款,必须由成交客户直接支付,不得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垫付、代付。
3、成交客户必须签署购买合同及承诺书,合同及承诺书中约定该批粮食严禁用作食品原料,仅限用作本企业加工生产饲料和酒精。所购买的粮食仅限于本企业加工生产,不得转卖倒卖,不得在其他企业(单位)代储、代加工,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加工成口粮销售。购粮企业购买粮食后实行专仓储存,要对该批粮食的购进、运输、进仓、领用分别从时间、数量、运输车辆、出入仓号、经手人等方面进行清晰记录、确保核查资料的全面、完整,自觉接受有关监管部门的全程监督检查,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购买企业承担一切责任。饲料加工企业必须承诺购买的粮食仅用于生产饲料,并符合饲料卫生标准(GB(略).3-2017)和饲料安全相关规定。
三、交易方式、看样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报名者须先按规定提交相应的交易商登记表及有关材 (略) 的交易商,并签订《参加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稻谷定向竞价销售交易会承诺书》。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2:00。
2、交易方式:在线交易。
3、看样地点:各标的物承储粮库。
4、看样时间:各标的物承储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看样截止于2024年12月02日。
5、交收质量标准或依据:以各标的物承储粮库仓库现货显示的质量标准现状交付货物。标的物所标明的品种以交易清单为准, (略) 对竞价销售标的的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易商参与竞买交易前,应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交易商一旦报价竞买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质量与库存物品相符。竞价成交后,交易商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取消该项交易,必须无条件接受交易期间通过竞价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结果(包括价格、质量、数量等)。
6、缴款及提货要求:
缴款截止日期:成交之日起第7个自然日,即2024年12月10日。
提货截止日期:成交之日起第10个自然日,即2024年12月13日。
清算截止日期:提货截止日期起第5个自然日,即2024年12月18日。
四、交易保证金、手续费及划保证金划入账户
1、竞买保证金标准:11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预交的手续费10元/吨)。
2、交易手续费标准: (略) 按成交额3.5‰向买方收取,卖方不收费。交易手续费一旦收取后将不因合同终止、违约、短少而退还或部分返还,不成交不收手续费。
3、竞买交易商需根据自己计划购买的数量于资金划入截止时间之前划入足够资金以作为保证金及成交时支付交易手续费用途,以取得交易资格,确保能正常交易。
4、资金划入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12:00。
5、保证金划入账户
开户行:柳州银行柳江支行
户名:广西新柳邕 (略) 场有限公司
帐号:(略)(略)
五、竞价流程
交易开始后,竞买交易商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按照每吨5元的整数倍递升出价,120秒基本时段结束后,开始对该标的当前最高价进行30秒倒计时,出现新报价后,前一价位的报价自动失效,重新进行对最新价进行30秒倒计时,直到无人出价,倒计时结束,最后系统自动以标的物的全场最高报价作为该标的物的成交价格。在起始价位上无人出价时,即标的物流拍。
六、货款结算方式
卖方不委托结算货款方式, (略) 不负责收取买方货款,买方货款的支付及提货由买卖双方依据合同协商自行完成,原成交时冻结买方的保证金不能冲抵货款,买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卖方协商安排付款及提货进度。卖方指定货款结算银行账户如下表:
七、交易须知及其它注意事项
1、参与交易的 (略) 的《粮油竞价销售交易细则》,参与交易前须认真阅读交易会的交易公告,承认并遵守交易公告之所有相关规定, (略) 的监督和管理。
2、报价为指定交收仓库内交货的报价,出库责任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由买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报价单位:元/吨,货币为人民币。
4、货物的交收由买卖双方自行完成,实际交货数量以卖方交收仓库的计量衡器为基准,货物重量一律以散装计重。如过磅时连带包装物的,还需除掉包装物重量计重,包装物计重标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议定。
5、买方须在提货截止日期前提货完毕,由于买方原因逾期未提货出库的,对于买方已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所有权及其附属所有权视为完全转移给买方,逾期未出库的部分,卖方按2元/吨?天向买方计收逾期仓库保管费。对于买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货物仍属于卖方所有,逾期未出库的部分,视为买方交收违约,按买方交收违约的违 (略) 理,且卖方有权收 (略) 置。
6、在合同执行完毕后, (略) 提出申请释放原成交时冻结保证金,本公司经与卖方确认后,凭卖方的确认函释放冻结的保证金。若双方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时,本公司有权依照具体违约情形扣除违约金后再释放已履约部分的保证金。
7、交易商在工作日以电话、 (略) 提出出金申请,本公司按照流程,根据交易商注册时《交易商登记表中》的“指定结算账户”办理资金划出;正常情况下,交易商在提出申请,并经本公司审核无误后,本公司将于三个工作日完成交易商出金业务;特殊情况下,本公司办理出金业务时间顺延。未主动申请出金的 (略) ,可用于参加下期交易,不 (略) 理。
八、联系方式
电话:(略)、(略)、0772-(略)、传真:0772-(略)
联系人:黄女士
电子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9号
特此公告。
广西新柳邕 (略) 场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