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对江 (略) 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 (略) 了初步审查,拟同意江 (略) 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电池(HW * , *** )、铅渣(HW * , *** )、铅泥(HW * , *** )移至 * 江 (略) (略) 置利用。现将江 (略) 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 * 日至9月8日(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 (略)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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