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工程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泗洪姜堰高级中学扩建工程(项目编号:E#3001)招标文件有以下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一)10.4.1 变更估价原则修改为: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包括经发包人所授权的有关人员或总监理工程师或代表签字认可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图纸会审和会议纪要;经确认的工程变更,其价款调整的办法:设计变更、发包方和监理方均认可的签证、招标图纸以外新增加的工程项目调整方法:
①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具体调整办法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关规定执行 。
②相近或相似的工程项目,仅作主要材料变换的,也仅对变更后业主方指定产品的招标价差部分进行调整后并入结算价(含相关税费);
③清单中无此项的增加项:a依据投标报价中相应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及费用计取标准计算组成新增项目的结算价;b对于投标报价中相关价格、标准混乱或无法鉴别的,则按编制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相同的标准计算新增项目的预算价,以预算价下浮后确定新增项目的结算价,下浮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二)删除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 合同价格形式中“ 4、分包管理配合费结算时按照分包工程结算总价的3%计取相关取费费率后进入结算价。”
2、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审标准修改为“
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小时内到现场( (略) 泗 (略) 5号政务服务中心西辅 (略) 二楼评标室)进行答辩。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迟到或未参加答辩的,此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必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身份,否则视为未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书面暗标形式,内容、文字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单位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否则按 (略) 理。答辩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注:由评标委员会从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组织要点、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及拟派项目管理团队的架构等内容中提出两个相关问题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项目负责人所答内容打分,每题满分1分,本项满分2分。最终得分应在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得分和一个最低得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
澄清时间:2024年11月11日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泗洪姜堰高级中学
地址:泗洪县泗洪 (略) 西侧
联系人:唐龙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普和 (略)
地址:泗 (略) 永昌财富广场4008室
联系人:陈慧芳
联系电话: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