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利用空中云水资源,扑灭森林火灾,增加山塘水库蓄水量和提高地下水位,确保我县人畜饮水安全和能源保供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凤山镇、大寺乡、勐佑镇开展人工增雨抗旱作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云南省气象条例》、《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作业范围:根据气象条件在大绿荫塘山固定作业点范围内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在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现场的四周50米范围内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地面安全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前必须进行空域申请,航空安全工作由作业人员负责。
五、请3个乡镇人民政府通知好各村组群众,在人工增雨、防雹期间禁止围观,并注意劳作、出行安全;作业期间若听到火箭弹爆炸声,请勿惊慌;若发现发射后没有爆炸坠落在地面的火箭弹,必须立即向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气象局报告,严禁敲打、拆除,保护好现场,由技术人员进行妥善处置。
联系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
凤山镇:0883-*
大寺乡:0883-*
勐佑镇:0883-*
县气象局:0883-*
火箭弹形状如下图:
BL-2型
JFJ 型
特此公告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