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2023年6月 (略) 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8日-2023年7月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钱塘工出【2023】9号杭萧钢构年产45万吨绿色装配式钢结构项目 (杭萧钢构绿色装配式建筑研发创新、智能制造及数智化管理示范基地) | (略) 钱塘区,东至东五河规划绿化,南至江东三路规划绿化,西至规划东二路,北至规划绿化 | 杭萧钢构(杭州) (略) | 杭州 (略) | 项目新购土地面积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45平方米。项目拟建设绿色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中心、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及数智化管理平台,打造现代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绿色装配式建筑产品智能制造研发产业基地,增强公司技术研发实力、提升公司钢结构产品生产能力的同时,实现公司全生产能力的“上云”进程,实现生产车间的智能化综合管控。项目建成达产后形成年产45万吨钢结构、250万平方米围护产品的产能规模。 | / |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 (1)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经 格栅、 沉淀后回用, 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员工生活污水、 喷枪清洗废水、搅拌系统清洗废水、 蒸汽冷凝水、 喷淋废水、 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 其中喷枪清洗废水大部分回用, 少量作为危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搅拌系统清洗废水、 蒸汽冷凝水和喷淋废水均回用于搅拌系统不外排, 初期雨水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故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三级标准和《工业企业废水氨、 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 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 经临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后排入纳污水体钱塘江。 (2)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 通过采取施工场地 四周设置围挡、 建筑材料定点堆存、 施工场地清扫、 洒水抑尘等扬尘防治措施, 扬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切割粉尘、 焊接烟尘、 清磨粉 尘、 乳化液废气、 抛丸粉尘、 涂装废气、 RTO 燃烧废气、 进料计量搅拌粉尘、 脱模废气、 运输车辆扬尘、 危废暂存间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 ①切割粉尘:切割设备平台侧下方设置吸风罩,采用抽气式负压捕集,半自动切割设备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烟尘经连接软管送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至排气筒DA001~DA004高空排放(20m)。 ②焊接烟尘:焊接设区域设置集气罩收集,焊接烟尘收集后连接软管送至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至排气筒DA001~DA004高空排放(20m)。 ③清磨粉尘经自带滤芯除尘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④抛丸粉尘:抛丸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5~DA011高空排放(20m)。 ⑤涂装废气:产品的调漆、喷漆晾干都在喷漆房内完成。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RTO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2~DA0015高空排放(25m)。 ⑥料仓进料粉尘、计量搅拌粉尘经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 ⑦脱模废气和乳化液废气产生量较小,车间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⑧车辆运输扬尘采用洒水抑尘无组织排放。 ⑨危废暂存间废气整体收集后经活性吸附处理后厂区内低架源排放(无组织)。 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DA016(24m)高空排放。 (3)噪声:减垫振、消声器、隔声罩。靠近东厂界的3#厂房机加工车间3、喷漆车间2和围护产品车间的东侧墙体采用吸声材料和隔声玻璃,生产时保持关闭。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渣土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建筑渣土及时外运、 合理处置;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 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 般固废包括生活垃圾、 金属边角料、 废焊材、 焊渣、 废钢丸、 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脉冲袋式除尘器的废滤芯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他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含油金属屑、 废乳化液、 废液压油、废机油、 含油抹布手套、 废包装桶、 铁质油桶、 洗枪废液、 废滤材及漆渣、 废活性炭, 要求厂内规范暂存, 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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