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改字﹝2018﹞172号
兴国 (略) :
报来《关于申请对兴国 (略) 城岗乡万亩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项目(一期)备案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促进兴国县农业开发,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增强当地经济发展后劲。经研究,同意实施兴国 (略) 城岗乡万亩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018-#-01-03-#)。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兴国 (略) 城岗乡万亩
脐橙标准化生态示范园项目(一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兴国 (略)
三、项目建设地点:兴国县城岗乡下洲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期开发3000亩,其中新开发果园约1200亩,定植果树#余株,新建简易育苗大棚5000平方米,拟育苗#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本项目备案通知书不属行政许可事项,仅指企业依法履行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七、项目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本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的,或虽提交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8月21日
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