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 1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6月14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合肥至周 (略) 寿县至颍上段工程项目03标二期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合肥至周 (略) 寿县至颍上段工程项目03标二期钢筋加工厂临时用地,位于霍邱县新店镇新塘村境内,用地批复面积0.6079公顷,地类为耕地0.6079公顷。使用期限2021年8月至2023年8月。建设单位: (略) (略) ,方案编制单位:合肥图远 (略) 。
二、复垦情况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土地复垦,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复垦为耕地0.6079公顷,复垦率100%。
经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检测该地块无污染。合肥图远 (略) 编制了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经评定该地块耕地质量等别未降低,与周边等别一致。
三、验收结论意见
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现场踏勘及对提交的材料审查,专家组同意该土地复垦项目通过验收,退还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有效期3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64-*
特此公告。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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