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略) 以《关于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的批复》围行审投【2023】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略) ,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本级财政出资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至2024-11-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围场县)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2024年11月22日17:00前通过“ (略) (围场县)”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 (略)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略)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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