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现将翼城 (略) 年储存煤炭#吨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 (略) 翼城县中卫乡南上卫村西 (略) ,项目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1°45′59.831″,N35°42′50.024″。
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储煤库、库房及办 (略) ,购置并安装配货机械与环保设施,目前实际建设内容为建设1座储煤库、库房及办 (略) 、 (略) 、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雾炮机及雾化喷淋系统,尚未设置筛分分选机、粉煤机和全自动配煤机。
竣工时间:2024年12月6日。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